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由全国电子商务创新产教联盟主办,由“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统一策划、组织、管理与实施。“三创赛”由校赛、省赛和国赛三级竞赛组成,分别由教育部认可的全国高校提出申请,经“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批准分别组成全国决赛承办单位、分省选拔赛承办单位和各参赛学校具体实施全国性三级学科性竞赛。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高函[2010]13号)文件精神,“三创赛”是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对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作用。
从2009年至2019年,“三创赛”总决赛在杭州、西安、成都、武汉、太原等地举办,参赛团队从第一届的1500多支、第二届的3800多支,到第三届的4900多支,第四届的6300多支,第五届的14000多支,第六届的16000多支团队,第七届的20000多支,第八届的30000多支,第九届报名参赛团队达60000多支,影响力越来越强,规模越来越大。
“三创赛”多年来得到了从国家教育部、国家商务部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和商务厅(局)等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国越来越多企业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例如成都国际商贸城、深圳市普惠在线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西安新丝路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对大赛总决赛进行冠名支持;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央视“朝闻天下”专门对第六届、第七届、第九届“三创赛”以及CCTV-13——新闻直播间对第八届“三创赛”分别进行播报宣传。“三创赛”在全国高校和社会产生了巨大反响,极大地促进了大学生的就业和创业,积极地带动了大学生的“三创”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第四十五条 参赛选手须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等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参赛资格。高校教师既可以作为学生队的指导老师也可以作为混合队的队长或队员(但教师总数不能超过学生总数)参赛。
第四十六条 参赛选手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个题目的竞赛,一个题目最少3个人参加,最多5个人参加,其中一位为队长。
第四十七条 参赛队伍分两种。第一种是学生队,队长和队员须全部为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二种是师生混合队,队长必须为教师,队员中学生数量必须多于教师。提倡合理分工,学科交叉,优势互补。可以跨校组队,以队长所在学校为报名学校。
第四十八条 大赛提倡选题多元化,鼓励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和创业能力的提高,题目可以来自企业、行业,也可以由参赛团队自拟。
第四十九条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团队的原创作品且首次公开发表(或参赛),或者是迭代创新作品。对于迭代创新作品(在已有作品基础上进行的再创新),参赛时要提交并出示原有作品,并主要以再次创新的内容参赛。
第五十条 参赛作品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拒绝虚假信息、不实证据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 参赛者应拥有作品著作权,大赛竞组委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团队承担。参赛队如果出现侵权行为,大赛竞组委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力。
第五十二条 参赛者须在参赛资料(竞赛作品)上签署原创性声明(具体内容与模板见官网资料下载)。
第五十三条 参赛队伍须在校赛开始前10个工作日在官网上传参赛作品摘要,摘要内容须包括:项目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成果、项目创新点,100字以上300字以内。学校审核后不能修改。
第五十四条 为保证各级竞赛的一致性,参赛题目、人员组成(包括指导老师及参赛学生)、成员排序等基本信息,在校赛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修改。校赛、省级赛、国赛获奖证书仅以“三创赛”官网信息为准。
第五十五条 校赛、省级赛、国赛获奖证书由大赛秘书处统一发放。在各级赛结束后,大赛秘书处根据竞赛结果(校赛、省级赛、国赛录入的成绩与获奖信息)在官网上对参加了各级竞赛未获奖的团队颁发对应级别的参赛证书、对获奖团队颁发竞赛获奖证书,参赛学校和参赛团队可在官网上直接下载本校或本团队的获奖证书。各级赛事承办单位按贡献大小为校内举办赛事的部门进行授奖。省级赛组委会可以按贡献大小为参加本省级赛的学校授奖。“三创赛”竞组委可以按贡献大小为参加本届国赛的多个省级赛承办单位授奖。
第五十六条 获奖证书载明获奖等级(或单项奖)、获奖题目、获奖学校、参赛队成员姓名(包括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参赛队成员信息仅以官网信息为准。
第五十七条 校赛奖项分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0%,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30%。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
第五十八条 省级赛奖项分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0%,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30%。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授予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优秀指导老师奖。授予校赛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建议省级赛承办单位为特等奖获奖团队颁发奖金。
第五十九条 国赛奖项分特、一、二、三等奖共四个等级,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5%,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40%。设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单项奖若干名。对一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对特等奖团队指导老师授予最佳指导老师奖。对获得国赛特等奖的省级赛承办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对获得国赛特等奖前三名的省级赛承办单位授予优异组织奖等若干名。
第六十条 国赛承办单位为特等奖获奖团队提供奖金,额度根据特等奖排名而定。
【我们的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 (冬春季时间,10月1日开始实行)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夏秋季时间,5月1日开始实行)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联系大赛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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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3chuang@xjtu.edu.cn(来信主题词请标明“三创赛**事宜”字样)
第十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赛”
竞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05月12日